联合国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第五次全体会议9月24日至27日在京举行。本次会议是由中方首次主办联合国框架下的反腐败议题高级别会议,会议高级别论坛通过的《关于加强执法合作、拒绝腐败避风港的北京共识》,重申对腐败“零容忍”态度,承诺尊重主权平等和法律差异,致力于促进反腐败执法合作,共同预防和打击腐败。
在会议召开的高级别论坛、研讨会、主题边会等活动上,围绕反腐败成效与经验、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等议题,与会代表进行了深入交流研讨。
2021年6月,联合国大会反腐败问题特别会议期间,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正式启动,经过3年多建设,网络已有120余个国家和地区的反腐败执法机构加入,成为全球最具代表性的反腐败执法合作平台。
巴西联邦大律师局局长若热·梅西亚斯认为,反腐败与实现可持续发展是密不可分的,与减少社会不公和推进法治建设也是密不可分的,全球反腐败执法合作网络为反腐败国际合作提供了宝贵的平台,应进一步强化成员国之间、双边和多边层面的伙伴关系,充分发挥观察员的重要作用,推动网络取得更加务实可行的成效。
“腐败的有害影响超越国界,侵蚀民主的肌理,阻碍国家经济社会的发展,还加剧了贫困、不平等和政治不稳定现象。”纳米比亚反腐败委员会总干事保卢斯·诺亚表示,面对腐败这一跨国界的全球性挑战,不可能有哪一方单枪匹马地解决问题,应在履行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基础上,开展全面的司法协助,通过联合调查等方式来加强信息交流,持续强化反腐败国际合作。
“各国在政治制度、法律体系方面有着很大差异,这也给开展反腐败执法合作等带来了不少困难与挑战。”清华大学纪检监察研究院院长过勇认为,此次会议高级别论坛在深化共识形成、促进信息共享、加强执法合作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各国应避免将腐败问题政治化,而是从刑事的角度来看待腐败犯罪,增强信任、密切联系,进一步深化反腐败执法国际合作。
马达加斯加金融情报局局长玛米提亚纳·拉乔纳里松认为,反腐败国际合作需要加强便于信息交流的安全数据平台建设,特别是针对金融领域腐败等隐蔽性强、收集证据难度大的腐败形式加强经验分享和平行调查,完善打击腐败的全球合作网络,在全球范围内建立起积极的、有建设性的伙伴关系。
“为打击全球腐败,各国的反腐败和执法机构需要加强伙伴关系,以进一步提高反腐败案件跨国合作的有效性。”国际反腐败学院院长斯拉贾纳·塔塞娃表示,应通过强有力的伙伴关系促进信息交流、法律互助、资产追回、举报人保护,国际反腐败学院将积极致力于为各大洲和各国的反腐败从业人员提供更多关于反腐败新趋势、新技术的知识,提供有针对性的能力建设方案,以此助力预防和打击腐败。
G20反腐败追逃追赃研究中心主任王秀梅认为,会议高级别论坛通过的共识进一步深化了全球反腐败的务实、高效合作,进一步推动了全球携手、共同利用的反腐败合作平台建设。各国应进一步加强信息交换和共享,简化程序、提高效率,为实现共同打击腐败犯罪特别是跨国腐败犯罪贡献力量。
“信任和透明度是成功伙伴关系的基石,开放的沟通和协作才能确保所有利益攸关方朝着共同目标努力。”斯里兰卡贿赂和腐败调查委员会委员卡普加马格·伯纳德·拉哈帕克斯说,“分享知识、促进国际合作,我们可以大踏步向前创造更加公平、公正的世界,可以共同战胜腐败,为诚信的未来铺平道路。”
据介绍,105个国家和国际组织的近400名代表参加了此次会议。会议期间,与会代表还就信息交换、联合调查等主题进行交流,分享了成功案例。国家监委还同联合国毒品和犯罪问题办公室宣布启动《拒绝腐败避风港:各国法律与实践汇编》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