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关注丨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

来源: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时间:2025-12-24 09:05:00

建立健全力量联动、信息互通、成果共享机制

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

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左翰嫡

  推动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的统筹衔接、贯通融合,是实现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对推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作出部署,要求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聚焦全会部署积极探索,准确把握各类监督特点,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特别是在常态长效、建章立制方面下功夫,不断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

  坚持系统思维,加强统筹促进各类监督优势互补、各展所长

  让“四项监督”作用实起来,重点在衔接,关键在统筹。这就要求各类监督主体不但要认真履行自身职责,还要坚持系统思维,从全局出发谋划工作。多位纪检监察干部接受采访时表示,加大统筹力度,重在把握整体与局部的关系,找准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各自的特点,促进各类监督优势互补、各展所长,在相互借力中放大监督效果。

  翻开山东今年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健全省纪委监委机关与省委巡视机构协作配合机制的实施意见》,首先进入视线的就是“健全情况通报机制”。《意见》要求,省纪委监委信访室定期向省委巡视办通报有关信访举报整体分析情况;重大专项监督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及时将政治监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等方面情况提供省委巡视办;省委巡视办需定期将各市党委书记听取巡察汇报情况的报备材料提供相关监督检查室,确保信息实现互通。

  类似这样的机制,《意见》总共提出了7项,除情况通报外,还涉及人员选派、成果运用、整改监督等方面。“巡视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也是‘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重要一环。今年印发的《意见》对2019年版本进行了系统修订,主要思路是进一步提炼和固化一些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同时提升工作的前瞻性。”山东省委巡视办干部王磊介绍。

  山东省委巡视机构有关负责人认为,《意见》的最大特点就是坚持系统观念,突出“全流程”,构建从巡前到巡中到巡后、从人员到体系到成果共享的纪巡联动完整链条。“在巡视前通报情况、派员参加巡视、会商重要问题、完善巡后评估等一系列具体制度的作用下,纪检监察监督与巡视监督实现了深度的互通契合。”该负责人说。

  以“兼职副组长”机制为例,在开展巡视时,从对口联系巡视对象的监督检查室选派负责同志兼任省委巡视组副组长,兼职副组长平时不驻组,但深度参与巡视工作。比如,在巡视组召开专题会议时,兼职副组长会到场共同参与研究信访或问题线索相关情况,为巡视组提供参考意见。

  此外,兼职副组长也会参加组务会,在研究巡视报告的过程中摸透问题的来龙去脉,以便后期更好监督整改、为被巡视党组织提供精准有力指导。更重要的是,兼职副组长还会参与巡视谈话,与“一把手”、重要班子成员面对面交流,全方位掌握政治生态,紧紧扭住主体责任这个“牛鼻子”。

  “从这项制度中,我们可以看到‘四项监督’贯通的好处——一方面,兼职副组长发挥熟悉巡视对象情况的优势,给巡视监督提供有益帮助;另一方面,依靠巡视监督的权威性,兼职副组长也能掌握更多信息,为日常监督打下基础,实现相辅相成的效应。”王磊说。

  统筹有力、一体运行,纪巡联动机制的建立,让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得到了切实增强。“近年来,山东在推进巡视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贯通协调方面做了很多尝试,可以说基本搭建好了制度框架,接下来最重要的是把这些机制落实到位。”山东省委巡视机构有关负责人说,在实践过程中,还可能遇到一些具体问题,要逐个破解,不断完善现有制度,同时摸索更多具有创新性的制度,推动构建更高质量的“一盘棋”监督体系。

  突出政治监督,推动解决跨地区、跨部门重点难点问题

  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这“四项监督”本质上都是政治监督,在贯通衔接中要坚持政治引领,紧扣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强化监督、保障落实,引导各类监督同向发力。

  生态环境保护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业,习近平总书记念兹在兹。河南省纪委监委着眼强化政治监督,于今年9月出台生态环境保护“三个清单、四方责任”监督检查工作方案,紧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关键指标清单、重点事项清单、重点工程清单,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各级党委政府、承担生态环境保护职责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各负其责,推动中原大地厚植绿色底色。

  “在此过程中,我们及时召开全省监督工作推进会,统筹17个省辖市纪委监委、济源示范区及郑州航空港区纪检监察工委、11个省纪委监委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省委巡视办等监督力量,坚持‘室组地’协同联动,把政治监督落实落细。”河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介绍。

  在河南,依托重大政治监督项目,以压实责任为主线串联起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已经成为加强“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常态做法。在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涉水领域监督时,该省纪委监委就形成了“联系省直的监督检查室条上领、联系地方的监督检查室块上抓”条块结合的工作办法,相关派驻纪检监察组发挥“驻”的优势,跟进监督驻在部门任务落实情况,各地纪委监委结合本地工作实际,督促同级党委政府落实主体责任,织密监督网络。

  河南省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康青选告诉记者,“国之大者”往往涉及较多复杂事项,更需要凝结监督合力,为推动工作落实提供抓手:“把做实政治监督作为监督贯通融合的‘纲’,在督导检查、排查问题线索、查办案件上强化联动,借助‘四项监督’统筹衔接释放的效能,去推动解决一些跨地区、跨部门的重点难点问题。比如,低效落后产能退出任务涉及多个省级职能部门和地市,驻省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驻省工信厅纪检监察组和地市纪委监委贯通派驻监督与纪检监察监督,坚持联动督导,推动解决了一些依靠单一部门难以处理的问题,取得了较好效果。”

  与此同时,政治监督涉及的都是关乎全局、关乎根本、关乎长治久安的大事,更有助于推动“四项监督”在机制、内容、流程上实现整合。“特别需要注意的是,以政治监督抓纲带目统领‘四项监督’,必须将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加强对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等的监督检查,善于从政治上发现问题,最终目的是确保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不偏向、不变通、不走样。”康青选说。

  融合监督力量,形成统筹有方、信息共享、成果共用的监督闭环

  “四项监督”是复杂的系统工程,既分工负责,又相辅相成。在发挥各类监督自身优势的基础上持续促进监督力量贯通,才能实现效能最大化。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将加强协作等经验做法固化为制度,推动监督检查部门、党风政风监督部门、信访部门、审查调查部门、派驻机构和巡视巡察机构等实现力量整合、程序契合、工作融合,共绘监督“同心圆”。

  建立纪检监察协作区,是近年来纪检监察机关推动监督融合的创新举措。安徽省亳州市总结前期推行乡镇纪检监察协作区的经验,于去年将协作范围拓展至市本级,成立5个市级纪检监察协作区,每个协作区由1名市纪委常委牵头,成员单位包括2个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2个市纪委监委派驻(出)机构、1个市属企事业单位纪委、若干个派驻纪检监察组以及1个县区纪委监委。亳州市纪委监委第一纪检监察室主任池玉良介绍,纪检监察协作区锚定“组织联片、力量联动、案件联办、能力联升”目标,聚焦重点事项监督和重大案件查办,推动各类监督力量由“单打独斗”向“集团作战”转变。

  “信息互通和利于工作,是协作区最大的优势所在。”亳州市纪委监委办公室副主任王小军分析说,协作区成员单位通过研讨、座谈等形式加强交流,构建信息共享的监督格局。比如,以往由某个派驻纪检监察组独立量纪执法的案件,现在会有多个经验丰富的部门共同参与研判,处置的精准程度大大提升;再比如,开展市委巡察工作时,市级协作区会安排1名同志直接参与巡察,及时通报日常监督掌握的情况,目前这种做法已经形成常态机制。

  王小军告诉记者,从实际效果来看,建立市级纪检监察协作区对派驻监督发挥效能增益较大,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在线索成案率和案件质量方面均有很大提升。同时,依托协作区,市纪委监委纪检监察室对县区纪委监委、国企纪委的指导力度大大增加,有助于促进干部能力素质提升,“成员单位都很支持这个机制,参与意愿很强,根本原因在于大家都能从中受益,解决现实难题。”

  “相比统筹衔接,协作区的建立更像是让‘四项监督’进入了一种融合的状态。各种监督资源高度整合,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巡视巡察反馈意见、纪检监察建议等信息共享互通,‘室’的牵头优势、‘组’的探头优势、‘地’的区域优势也得到充分发挥。”王小军说。

  在加强监督成果运用方面,亳州市纪委监委把“全周期管理”的理念贯穿协作区运作全过程,着力构建从发现问题到推动整改的监督闭环。在推进重点监督任务时,各成员单位联合行动,汇总发现的问题并碰头分析,分级分类进行处置,对一般性问题及时反馈至责任单位,督促立行立改;对重大复杂问题,移交至派驻机构或纪检监察室;对受理的信访举报和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照归口管理原则进行移送。“各个环节可能存在的信息差被有力消除,也便于督促指导相关单位有效整改、深化治理。”池玉良说。

  谈及对进一步推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思考,王小军认为,重点还是要建立更多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一方面需要高位推动,自上而下发力打通堵点;另一方面需要找准工作交汇点,通过深化改革让监督衔接形成常态,推动各类监督主体自觉将工作置于大局中推进。”


短评丨从“相加”到“相融”

左翰嫡

  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是党内监督的重要制度安排,既特点分明、各具优势,又内在统一、高度协同。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围绕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常态化制度化作出部署,对更好发挥党内监督主导作用提出了更高要求。

  “四项监督”本质上都是政治监督,在推进统筹衔接时要树立系统思维、增强全局观念,实现监督力量的再整合、监督效果的再提升。要聚焦“国之大者”找准工作切入点着力点,加大“统”的力度,促使各类监督主体主动加强与其他监督主体的沟通配合,在督导检查、线索排查、案件查办等各环节强化联动,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折不扣贯彻落实。

  “四项监督”手段多元、各有侧重,在推进统筹衔接时要准确把握各自特点,实现功能互补。纪律监督重在对党的组织、党员、党的干部遵守党章和党的纪律、履行责任和义务情况进行监督;监察监督重在对公权力和公职人员的监督全覆盖、有效性;派驻监督重在发挥“派”的权威和“驻”的优势;巡视监督重在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上述各类监督具有不可替代的独特作用,要综合考虑监督对象、内容、手段,强化上下贯通、左右衔接,助推“四项监督”各展所长,共同构成严密的监督网络。

  促进“四项监督”统筹衔接,不是对各类监督进行扁平叠加,而是追求通过立体化融合的“化学反应”释放效能,切实增强监督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在常态化制度化上发力,关键是要建立贯通力量的相关机制,细化具体流程和标准。实践中,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针对协作衔接不顺畅、成果运用不充分等现实堵点,探索完善监督力量协同、监督事项会商、整改评估联动等机制,推动各类监督在人员、责任、内容等层面实现融合。接下来,要着力以更加精准有效发现问题为目标,建好用好信息化平台,统筹信访举报、问题线索、巡视巡察反馈意见、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纪检监察建议等信息,强化大数据分析,实现全方位、全过程、常态化的信息共享互通,为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提供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