雁塔区纪委四措施倡导信访实名举报

来源: 雁塔区纪委监察局信访室 时间:2016-01-29 10:00:00


为有效提高信访举报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可查性,雁塔区纪委采取四项措施积极倡导鼓励实名举报,充分发挥信访职能作用。


一是构建平台,畅通渠道。利用雁塔廉政网向全区广大群众公布举报接待地址、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广泛宣传信访举报部门的主要职责、信访举报业务受理范围、信访举报方式、信访举报注意事项、群众反映问题流程等,引导群众有序上访。


二是专人受理,严格保密。区纪委严格执行实名举报保密制度,对收到的实名举报信访件明确专人负责接收、受理,不向外透露实名举报人的信息,杜绝失密泄密现象发生,切实保护实名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是优先办理,限时报结。属纪检监察范围内的实名举报信访件,遵循“优先处理、限时办结”的原则。一般问题调查组必须在30天内办结,重大、复杂的信访举报问题60天内办结,特殊情况需打延期报告可适当延长。


四是及时反馈,征求意见。实名举报信访件办结后,由调查单位填写《信访举报问题调查结果反馈情况表》,将调查结果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反馈,征求反映人的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