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31日,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2018年3月6日,区委巡察组向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强化主体责任,切实把巡察整改当作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抓实抓好党组织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情况
区司法局党组对区委巡察组反馈意见高度重视,全面认领,照单全收。区司法局党组深刻认识到,此次专项巡察是对区司法局全面工作的一次“把脉问诊”,也是对区司法局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一次全面的政治体检和党性洗礼,体现了对区司法局党组工作的重视和支持,对区司法局干部的关心和爱护。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全面、准确、客观、实在。全面彻底接受并进行整改是区司法局政治生态中一次切除病灶、强健肌体、化危为机的政治契机,一次打破坚冰、破解矛盾、消除顽疾的政治责任。全局上下决心以决不回避、决不推托、决不遮掩、决不护短的政治勇气和担当精神全面推进整改。按照区委的规定和巡察组要求,以提升站位强化整改,建立台账细化整改,举一反三深化整改,聚焦精准整改的工作思路,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精心组织整改落实,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25个问题、4条问题线索和信访件整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2018年4月20日向区委巡察督导检查组汇报了阶段性进展情况。
(一)高度重视,明确整改目标。区委第一巡察组在反馈意见中,客观准确地指出了区司法局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按照巡察整改要求,区司法局党组及时深刻领会、反复认真研究,制定、印发了《中共雁塔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明确整改的目标、措施和责任、要求,确保整改实效。区司法局多次召开党组会和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强调要正视问题,把巡察整改当作严肃的政治任务来完成,坚决不能有过关的意识、应付的态度和侥幸的心理,再多的工作、再困难的局面也要以最高的标准、最严的举措抓整改。
(二)加强领导,夯实整改责任。为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顺利完成,区司法局成立了由党组书记、局长赵小民任组长,王忠、马剑峰同志任副组长,各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公证处副主任为领导小组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研究解决巡察整改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重要问题,负责巡察整改工作协调、推进、督办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巡察整改办公室,由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忠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督查督办整改方案的具体落实情况,对照整改方案实行“挂图作战”、销号管理,切实推进整改落实。
(三)快速部署,紧密整改落实。2018年3月7日,区司法局召开党组扩大会,全文学习了《区委第一巡察组关于巡察区司法局党组的反馈意见》(雁巡办发〔2018〕1号)和《对区司法局党组书记的巡察反馈意见》,对整改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了责任分工。3月9日,区司法局召开公证处支部扩大会,全文学习传达巡察反馈意见,对公证处整改工作进行了深入研究,明确了责任分工。3月13日,区司法局召开党组扩大会,逐项逐条研究了《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巡察中发现的重点问题的情况说明》,当日,将《情况说明》呈报区委书记,并报区委巡察办备案。3月19日,区司法局召开党组扩大会专题研究,认真讨论反馈意见,研究落实整改措施;当日,向区司法局党总支各支部,各律师事务所,机关各科室,各下属单位印发了《中共雁塔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区委第一巡察组对区司法局党组巡察情况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雁司发〔2018〕12号),及时将5个方面25项问题、4条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全部细化分解到班子成员、责任科长、责任人名下,并明确了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时间要求、建章立制等,确保取得整改实效。
当月,区司法局党组经过请示区直机关党工委,机关支部成立了3个党小组,组长分别为办公室主任、宣传科科长、基层科科长,3月30日,各小组分别组织了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同时,安排了律师事务所支部党建工作调研活动。在2018年4月17日上午召开的“2018年司法行政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上,把整改落实与全区司法行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区政府副区长贠孝民到会并重点强调了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会议还印发了党建工作要点、理论学习计划、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要点等文件。
(四)突出重点,坚持问题导向。为有序推进整改,确定了整改工作的基本思路。一是立行立改。对能够立即整改的事项马上整改到位,不能拖拉,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办结。4月20日前已经整改到位并长期坚持的有18项反馈问题以及区委巡察组移交的关于不合规票据报账问题的线索和关于缺乏服务意识问题的线索。二是边整边改。对一些暂时不具备一步整改到位条件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对具备条件的部分进行整改,确保此类问题取得阶段性成效。目前,12项反馈问题和2件信访件正在整改中,其中多项同步整改,同步推进。三是建章立制。着力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结合突出问题巡察整改要求和工作需要,区司法局共新建和修订完善了各类规章制度共17项,定稿已经送印,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整改链条,立足管长远、管根本,既解决个性问题又解决共性问题,保证整改要求全落实、全到位、全见效。
(五)强化机制,保证整改效果。一是梳理归类问题、列出整改清单。对所有巡察组反馈问题列出问题摘要、整改措施、整改时限、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等五项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明确整改时限,实行办结销号制度。二是开展督查督办。区司法局采取“每周一督办、两周一碰头、每月一小结”的形式,及时通报整改情况,定期督察各科室(单位)积极推进整改工作。三是及时进行“会诊”。对巡察整改中存在的“疑难杂症”和突出问题进行梳理,局党组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及时研究制定措施加以解决。
经过两个多月的共同努力,对区委巡察反馈的5个方面25个问题、4条问题线索和信访件均已建立了整改落实“台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一个问题一个问题地解决。目前18个立行立改问题已经整改到位,7个限期整改问题已明确了时间节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问题逐项逐条完善了长效机制,整个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二、突出问题导向,切实把巡察反馈问题逐项逐条整改落实到位
(一)坚持党的领导方面
1、关于党组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坚决的问题
(1)对“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安排部署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切实履行党组主体责任,加强对基层党支部坚持“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制度化、常态化工作的督导检查。坚持把学习党章、十九大报告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作为常抓不懈的主题,各支部和每名党员制定了2018年度学习计划,彻底解决了学习教育的缺项和不深、不实问题。
(2)局党组缺乏进取精神,安排部署工作敷衍应付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编制、印发《区司法局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内容包括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发展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及党员管理基本制度等党建制度共17项,规范党组、党总支及各基层党支部工作,从制度上保障了党组积极向上的工作态势。
(3)聚焦中心,完成上级安排的重要工作任务浮于表面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进一步做好“千人亲商助企”活动的纪实工作,党组书记、局长赵小民坚持每月2次到包抓企业:西安佳盛北京老铺饮食有限责任公司——西安佳盛北京老铺子烤鸭店,详细了解企业发展状况和未来发展思路、走向,与企业负责人共同研讨西安餐饮发展趋势以及将来拓展的思路和想法,帮助企业分析和解决问题。严格落实“路长制”、“所长制”,党组书记、局长赵小民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忠和马剑峰同志坚持每周最少1次到责任路段捡拾烟头、督导检查路段卫生保洁情况,帮助保洁员解决问题和困难,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跟踪;按照区委、区政府部署和要求,坚持每月第三个周末组织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到责任路段开展“城乡环境整治日”,确保区委、区政府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2、关于党组核心领导作用弱化的问题
(4)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确定并坚持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各支部党建工作情况汇报,并专题研究。二是刻制党组印章,并交由专人管理。2018年3月21日,经向区委办申请刻制了“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党组”铜制防伪印章。目前,区政府办信息科正在制作内网电子印章。三是2018年4月,局党总支与各支部签订了党建目标责任书,明确全年党建工作目标、任务和时限,健全局党建工作责任制。
(5)指导基层支部工作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进行基层党组织调整换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要求,组织开展局党总支及各党支部的换届选举工作。二是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实施办法》,从组织机构、工作机制、活动开展、台账归档等方面进行严格规范,切实加强日常检查考核,推进了各党支部工作逐步规范。三是建立机关党员干部联系指导律师事务所基层党建工作制度,巡察工作结束后,2018年1月10日,区司法局党组提前着手,制定下发了《为律师事务所选派党建指导员的通知》,党建指导员定期到基层党建工作联系点指导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发展,2018年2月6—7日,全体党建指导员分别到全区34个律师事务所8个律师支部进行了报到,和支部书记、委员对接了工作,送去了春联、祝福;并坚持每月至少1次到支部和律师事务所调研或督查工作开展情况,推进了基层党支部党建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6)主动服务基层意识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雁塔区司法局党组成员基层联系点制度》,为每名党组成员确定一至两个基层联系点,要求党组成员每月到联系点调研不少于1次。党组书记、局长赵小民同志、党组成员、副局长王忠和马剑峰先后到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律师支部调研检查工作6次以上。二是加强基层调研指导力度。按照各科室职责分工,各科长每月下到司法所、社区、农村调委会、律师事务所指导、监督工作,不少于2次。机关各科长到司法所、社区、农村调委会、律师事务所指导、督查工作12次以上,并积极参与辛口村扶贫、“烟头革命”、“一对一”帮扶等工作。三是公证处进一步发挥职能作用,增强服务意识。在公证处大厅添置了叫号机及其它办公设备,设置了群众等待区,并放置公证相关基本法律、政策规定等宣传册,提供免费复印服务等,切实提高了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
3、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不强的问题。
(7)基层党建工作开展不力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局党组编制、印发了《区司法局基层党建工作制度汇编》,内容包括党建工作责任制度、“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发展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及党员管理基本制度等党建制度共17项,分别印发各支部和每名党员手中。二是各支部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契机,以党支部工作制度、党员教育管理制度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主要任务为重点,坚持落实固定党日制度,将每月最后一个星期三确定为“固定党日”,结合各支部业务职能和工作实际,精心组织实施好党日活动,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三是制定出台了《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细化“积分制”管理的内容及标准,以一个年度为一周期,对党员进行积分管理。四是建立了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考核机制。每年年底,各党支部向局党组述职,接受局党组的考核评议;各党支部结合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要向全体党员述职,接受全体党员的考核评议。
(8)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出台《党支部党员“积分制”管理办法》,细化“积分制”管理的内容及标准,以一个年度为一周期,对党员进行积分管理。二是结合年终党员评议评优,加大对党员的管理与监督。
(9)基层支部凝聚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党员发展工作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及党员管理等基本党建制度,进一步增强党支部的战斗力和凝聚力。2018年3月,区司法局党组经过请示区直机关党工委,机关支部成立了3个党小组,组长分别为办公室主任、宣传科科长、基层科科长,3月30日,各小组分别组织了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同时,安排了律师事务所支部党建工作调研活动。二是积极协调上级党组织,争取党员发展名额。
(二)党的建设方面
1、党的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严的问题。
(10)“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机关支部成立党小组。机关支部共有正式党员17名,以科室为单位成立三个党小组,各科长任当小组组长。2018年3月,区司法局党组经过请示区直机关党工委,机关支部成立了3个党小组,组长分别为办公室主任、宣传科科长、基层科科长,3月30日,各小组分别组织了全国“两会”精神学习。同时,安排了律师事务所支部党建工作调研活动。二是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各支部制定2018年度学习计划、支部“三会一课”计划,明确各类会议召开的时间,全面推行和建立“三会一课”台账,将“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作为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三是加强监督指导。党组成员、党建指导员不定期对各支部开展“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并作为衡量党组织书记抓党建成效的重要标准,列入党员“双评议”、表彰惩处的重要依据。
(11)组织生活秩序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各类会议记录,将党组会、局长办公会、支委会、支部大会分别指定专人,真实准确地做好记录。办公室主任苏新会同志负责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和第一党小组会记录、保管;党总支组织委员、机关支部书记吕晓姣同志负责党总支会议、机关支委会、全体党员大会记录和保管;党总支纪检委员、律师联合支部书记闫小刚同志负责党风廉政建设会议、律师联合支部支委会记录和保管;法治宣传科长鹿其栋同志负责第二党小组会记录和保管;基层工作科(社区矫正管理科)科长陶敏同志负责第三党小组会记录和保管;人事干部刘璐负责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大会记录和保管。二是制定专门的记录、保管、查阅规范制度,会议记录是本单位研究重大事项的文字依据,必须做好妥善管理和归档工作。所有会议记录本都要在每年年底统一交由档案员刘璐同志整理、归档。
(12)党员发展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发展党员的制度,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陕西省发展党员工作规程(试行)》规定等制度执行。二是切实加强基层党务人员业务培训,安排党务工作人员多次参加区上组织、举办的各类党建工作会议、培训班及各种教育活动,提高党务工作者的工作责任心和业务能力,强化发展党员工作责任,确保党员发展工作规范进行。
2、党内政治生活开展不严肃的问题。
(13)民主集中制执行不坚决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完善并修订《西安市雁塔区司法局党组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进一步规范党组决策原则、决策形式、决策范围及决策程序等,制定了《重要项目安排流程风险示意图》、《重大事项决策流程风险示意图》、《重要人事调动任免流程风险示意图》、《大额资金使用流程风险示意图》、重要项目安排流程图、重大事项决策流程图、重要人事调动任免流程图、大额资金使用流程图。二是党组会议议题表决前,按照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会议研究多个事项时,逐项进行表决的方式执行。三是加强对重大问题的沟通交流。2016年以来,区司法局党组、局班子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重要决定事项需经过集体研究决定,凡是涉及人、财、物和业务工作方面的重要项目、重大事项、重要人事、财务,中省政法转移支付资金自定装备采购项目,以及装备配发等事项均经过党组会议或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决定。对问题久拖不决,造成严重后果的,进行责任追究。
(14)民主生活会缺乏战斗性。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广泛征求意见。发扬民主、开门纳谏,采取座谈走访、利用网络平台等多种方式,深入基层一线,认真听取下级单位、分管领域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二是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主要负责同志和班子成员都要本着对组织、对同志、对事业高度负责的精神,直截了当开展相互批评,指出具体问题、提出改进建议,真正做到红红脸、出出汗,达到治病救人的效果。
(15)党员思想汇报和谈心谈话制度不经常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制度。明确召开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前必须多方开展谈心谈话,做到四个必谈(主要领导与班子成员必谈,班子成员之间必谈,班子成员与科室(所)负责人必谈,党员之间必谈”。二是建立谈心谈话常态化制度。党组成员之间,党总支与各支部之间、班子成员与党员、党员与党员之间要定期和不定期地开展经常性的谈心谈话。巡察结束后,2月份召开的民主生活会和民主评议会前,党组成员之间、党组书记赵小民、党组成员王忠同志分别和每名党员干部进行了谈心谈话,交流了思想、沟通了情感,促进了理解,构建了党内纯洁的同志关系、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
3、党的政治理论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16)党的政治理论教育效果不明显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各支部制定具体的学习计划,严格执行方案,规范指导全体党员的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4月11日,印发了《区司法局党总支2018年理论学习计划》(雁司发〔2018〕19号),4月18日,印发了《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加强2018年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安排意见》(雁司发〔2018〕21号),明确了学习主题、内容和标准、要求。二是各支部每月召开1次支部会议,坚持每周“两个一小时”学习制度,讨论学习党规党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三是各支部每半年开展一次书记讲党课活动。四是提升学习质效。为支部和党员干部订购、发放《习近平的七年知青岁月》、《党的十九大报告学习辅导百问》、《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等读本,不定期开展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测试,倒逼党员干部主动加强学习,做到不走过场,应知应会。
(三)全面从严治党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方面
1、关于党组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问题。
(17)党组对党员干部违纪行为严重性认识不足。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反复提醒,强化教育,从严管理。组织班子再次集中学习领会《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具体内容和要求,提高对“个人事项报告”的认识;规范外出活动。二是派驻区政务大厅工作人员违反纪律被网上传播的违纪人已于2014年8月被清退。三是聘用司机私车公养问题,此线索已移交区纪委查办。
(18)局机关及下属公证处财务管理混乱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强化财经纪律意识,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务规定,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道德防线。修订完善了《雁塔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雁塔区司法局采购管理办法》等相关制度。严格执行定点采购、定点复印制度。二是严格执行《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肃财经纪律的通知》精神,明确财务人员岗位职责,强化制度建设和岗位培训,建立和完善监管机制。
(19)单位日常管理松散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存在司法局机关工作人员签到册2017年10月24日至11月1日仅有一名干部签到的问题,局机关进一步完善上下班签到制度、健全《雁塔区司法局上下班考勤制度》,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和因事外出登记手续,制作了《考勤登记表》,加大人员在位情况抽查力度,落实机关工作人员平时考核相关规定。
2、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的问题。
(20)相关制度建设不完善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下发《雁塔区司法局落实从严治党党组责任清单》,严格执行党风廉政“一岗双责”。明确要求班子成员及科室负责人将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业务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督查、同考核。二是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列入重要工作日程,专题研究,落实半年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制度;年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汇报制度。
(21)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态度敷衍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坚持做到对党风廉政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二是分解责任,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责任,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2)班子成员对落实“一岗双责”思想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党组贯彻学习市区纪委全会精神,进一步强化班子成员对党风廉政建设的思想认识,提高班子成员思想认识,强化工作推动落实力度。二是班子成员认真撰写述职述廉报告,并由党组书记审核把关。
3、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坚决的问题。
(23)关于公款吃喝、私车公养等问题依然突出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完善财务报销手续,对相关责任人依规依纪进行了处理,并责令其退回违规报销的各种费用。二是重申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修订完善规范支出管理的相关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三是严控“三公”经费支出,从制度规范上强化公务用车的统一管理。四是严格车辆管理制度,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制度,实行加油报备,加强油卡统一管理,严格车辆使用请示汇报制度,严禁私车公养。此项问题已移交区纪委处理。
(24)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依然严重。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严格执行津补贴发放相关规定。2016年后已停止了发放违规项目。督促办公室、公证处“回头望”,财务人员学习、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严格财务规定,限期完成整改,杜绝滥发津补贴。二是不定期组织内审,加强监督检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规范津补贴发放项目。三是制定完善《雁塔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加强财务管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执行财政预算资金使用范围,做到专款专用。
(25)乱收费现象依然存在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针对公证处在长期违规收取办事群众复印费的问题。对公证处这种做法提出批评,承若办事群众到公证处复印材料一律不收取复印费。
三、下一步打算
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阶段区司法局将继续按照区委第一巡察组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不断将作风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引向深入。
(一)持续抓好整改落实,确保反馈意见整改到位。区司法局党组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进一步强化问题导向,增强整改力度,紧紧抓住区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5个方面25个具体问题、4条问题线索和信访件,持续推进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全部完成整改任务。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组织“回头看”,不断深化和巩固整改成果;对需要一定时间整改到位的,严格台账管理,一个一个督办,一个一个销号。对需要长期整改的,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完成时限,紧盯不放,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取得扎实有效的成果。
(二)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继续深化整改成果。在抓好整改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和机制的建设,使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结合起来,使建立相关制度与建立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力争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堵塞一个漏洞、形成一套机制。
(三)切实强化督察检查,建立遵规守纪新常态。 持之以恒抓好中央八项规定的贯彻落实,不断加强对重点岗位、关键环节、事前事后的监督检查,强化干部日常教育监督管理,进一步严风肃纪,手握戒尺,利剑高悬,加大对违法违纪行为的警示与查处力度,真正做到单位内部、系统上下务实高效廉洁,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新常态。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85252314;邮政地址:西安市健康东路20号,邮编710061;电子邮箱:ytqsfj@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