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10月25日至2020年1月1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金融办党组进行了常规巡察。2020年5月7日上午,区委第三巡察组向区金融办党组反馈巡察情况。组长李占良代表区委巡察组向区金融办党组进行了巡察情况反馈,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傅诚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对巡察整改提出了明确要求,区金融办党组书记柳林主持会议并作了表态发言。
李占良指出,十八大以来,区金融办党组能够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区委决策部署,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始终在思想上、行动上和中央保持高度统一。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党组班子和干部队伍展现出了团结、务实、奋进的精神状态,监管能力和水平得到提升。但巡察中也发现了党组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金融监管力度不够、金融监管创新意识不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效果不明显、政企分离推进缓慢、抓党组织建设不够有力、对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等问题,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并认真整改。
李占良代表区委巡察组向区金融办党组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牢固树立 “四个意识”,切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二是落实各项组织生活制度,切实加强党的组织建设;三是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切实强化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四是落实巡察整改责任,切实促进工作全面提升。
傅诚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一是顺利推进巡察反馈;二是夯实巡察整改责任;三是加强巡察跟踪督办;四是完善成果运用机制。他强调,金融办党组要把巡察整改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担起整改主体责任,以严肃的政治态度、强烈的政治担当,迅速全面地开展整改。建立整改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坚决防止“过关”思想,确保整改层层落实到位,以整改促改革、以改革促发展。
柳林表示,巡察组反馈指出的问题,客观公正、切中要害,所提出的意见建议中肯实用,具有很强的指导性和建设性。金融办党组全面认领巡察反馈问题,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行动自觉,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当前的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严格落实反馈意见和整改要求,制定有效措施,主攻薄弱环节,解决突出问题,狠抓整改落实,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努力推动巡察成果转化为金融工作创新发展的不竭动力。
区委第三巡察组成员,区金融办党组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区纪委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参加了反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