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21年4月14日至6月4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雁塔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区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9月27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巡察区检察院党组情况反馈会议召开。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区纪委副书记、区监委副主任刘伟同志,区委第三巡察组组长任安军同志、副组长薛慧同志出席了会议,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张继锋同志主持会议。
任安军同志传达了区委书记专题会议精神,并向区检察院党组反馈巡察情况,任安军同志指出,区检察院党组能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自觉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工作中积极落实《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不断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推动雁塔法治之城建设,较好地履行“四大检察”的职责。领导班子总体团结、作风民主,能够将政治建设摆在首位,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但巡察中也发现了一些问题,主要是: 理论学习不够深入、贯彻落实还有差距,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党组统筹谋划能力还有短板,主动担当作为意识不强、党员干部作风不实,与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目标仍有差距,为民服务宗旨意识不牢,财务制度落实不到位,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力,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扎实,干部队伍建设及管理教育存在短板。同时,任安军同志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向区检察院党组提出了四点建议:一是提高政治站位,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二是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司法服务水平;三是坚持全面从严治党,进一步强化基层党建工作;四是坚持问题导向,增强巡察整改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刘伟同志对巡察整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一是要提高站位,深化认识,以高度政治责任感扛起整改责任;二是要压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和日常监督责任,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三是要标本兼治,运用成果,以有力的巡察整改促进各项工作高质量发展。
区检察院党组书记张继锋同志表示,严格按照区委第三巡察组反馈的意见抓好整改工作。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坚决真抓实改;二是严守政治规矩,主动担责整改;三是注重成果转化,从严抓好整改。
区委巡察组有关成员,区检察院全体干部及近3年退休的领导班子成员,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组长等参加了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