端午期间,是纠正“四风”问题的关键节点,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雁塔区纪委端午节前下发了《关于2016年端午节期间强化监督执纪持续纠正“四风”问题的通知》,要求各级各部门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营造廉洁清正的节日氛围。
通知要求,针对“四风”突出问题,重申“六类严防九个严禁”。即:严防“节礼腐败”,严禁用公款购买、发放、赠送礼品;严防“舌尖腐败”,严禁用公款相互走访和宴请;严禁利用培训中心和内部食堂公款吃喝、转嫁吃喝费用;严防“福利腐败”,严禁违规发放津补贴、奖金、实物和各类购物卡、代金券等;严防“消费腐败”,严禁用公款支付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费用;严禁出入私人会所及高档娱乐场所;严防“车轮腐败”,严禁公车私用;严防“权力腐败”,严禁接受管理和服务对象以及其他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财物、有价证劵、支付凭证;严禁利用职权、职务上的影响操办婚丧喜庆等事宜或借机敛财。
通知强调,要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教育管理。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过问、亲自部署、亲自调度,持之以恒、毫不松懈地抓好“四风”工作,紧盯节日期间易发多发的问题,深入研究“四风”新动向、新形式,采取有效措施,严查深究躲进“青纱帐”,穿上“隐身衣”的“四风”问题。同时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带头抵制“四风”,既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又要教育、管理和监督好配偶、子女以及身边工作人员。
通知安排,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重点开展一次对利用培训中心和内部食堂公款吃喝、转嫁吃喝费用并用公款报销问题的专项检查活动。采取多种措施,对归口监督单位设有公务用餐条件的培训中心以及设有内部食堂的单位逐一进行清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处理,确保专项检查取得实效,严防变异“四风”问题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