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雁塔区纪委按照中央省市纪委全会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总体部署,坚持聚焦中心工作,突出抓好案件查办,着力从三个方面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一是强化线索管理,不断拓展案源。坚持有件必核,有线索必查,查必有结果,不放过一个有价值的案件线索。发挥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作用,坚持与公检法司定期联系互通信息制度,落实纪委常委包抓联系点制度,定期深入街道部门,了解基层工作情况,及时发现案件线索;坚持下沉一级,发挥民情直通车、挂牌点名接访制度等平台作用,改变过去坐等信访举报的单一线索来源;坚持以案查案,注重在查办案件过程中发现新线索,并举一反三,一查到底;建立线索处置“双会审”制度,对重要信访举报问题和案件线索的办理,由区纪委常委会集体审议,提出办理意见,并对调查结果进行集体讨论,提高办理质量。
二是规范办案工作,健全工作制度。建立案例指导制度,通过通报典型案例、加强重要案件指导等办法,解决基层执纪不统一、办案不规范、处理畸轻畸重等问题。落实主办人负责制,推行办案风险管理,建立办案人才库和办案陪护队伍,强化办案安全意识,加强办案业务培训,提高自办案件能力。发挥办案协作区作用,对办案人员集中管理,实行交叉办案,整合办案力量。发挥办案治本功能,落实一案“三报告”制度,加强典型案例剖析,督促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堵塞漏洞。
三是突出办案重点,保持高压态势。集中力量抓好中央和省委巡视组批转件及中省市纪委要结果件的办理,确保件件有回音。重点围绕城改拆迁、土地出让、重大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查处一批有影响的大案要案。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着力查处一批“小官巨贪”典型案件。坚持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列入办案重点,对顶风违纪现象,做到快查、快结、快报,形成有力震慑。落实“一案三查”制度,对发生违纪案件的单位,既要追究当事人责任,还要追究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持续释放严惩腐败的强烈信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