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雁塔区紧紧围绕作风建设,建立健全改进作风长效机制,强化制度执行力,改进监督方式,从严处理违反纠风纪律规定的行为,增强了工作实效,机关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
一是建立配套制度,强化监督落实。认真落实《雁塔区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办法》、《违反厉行勤俭节约严禁公款吃喝规定行为的处理和问责办法》和《雁塔区规范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公务人员管理的规定》等制度,联合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建立车辆使用“动态台账”,对全区公务车辆进行登记备案,并加大节假日期间公务车辆封存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
二是坚持经常检查,建立长效机制。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各项配套制度情况,纳入日常作风纪律检查序列,开展重点检查、明查暗访、集中巡查,确保制度规定落到实处。坚持每月对全区各单位作风纪律情况进行集中明查暗访,重点采取巡查、询问、录音和录像等方法手段,对违反作风纪律规定问题,不搞下不为例,坚决予以查处,点名道姓通报曝光。今年以来,先后对41名违反作风纪律规定的公务人员进行了严肃处理,对区信访局、市容局、教育局违反作风纪律的典型案件进行了全区通报。
三是改进监督方式,增强工作实效。区委区政府制定印发了《关于开展机关作风效能检查的通知》,成立四个检查组,由区纪委、区委办、区政府办、区直机关工委领导带队,每周一次集中检查,不固定检查人员,检查前临时派遣检查人员,增加特邀监督员等“生面孔”。坚持明查暗访相结合,采取录像、录音等方式,先明查、再暗访,活动开展以来,作风纪律方面查处违纪违规人员17人。认真开展财经纪律大检查,组织审计、财政等部门对各单位执行财经纪律情况进行检查,先后抽查审计了45个单位,通过查阅凭证、翻阅账本,共检查资金151,057万元,固定资产30,972万元,违规行为资金4,309万元。针对存在问题,下发整改督导函,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标准和时间;对于带有普遍性、共性的问题进行归纳、梳理,印发了《关于对财经纪律检查有关问题进行整改的通知》,集中整改,加强督导,并进行回访检查,确保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