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0日,雁塔区纪委、雁塔区监察局下发了《关于加强2015年元旦春节期间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的通知》。通知中对“两节”期间全区党员干部严格履行廉洁自律和厉行节约工作提出明确要求。
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廉政教育,大力倡导勤俭节约;做到令行禁止,严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夯实“两个责任”,增强责任担当意识;坚持“零容忍”,严肃查处违纪行为。同时,区纪委监察局于2015年1月1日起,在全区开通廉政通道,要求全区各单位、各部门领导干部及工作人员若确有无法拒收、无法退回的各种红包、礼金、购物卡、有价证券、支付凭证等,自收到之日起,且在未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特定关系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的情况下,限定一个月内,凡如数上缴区纪委监察局的,可视为主动拒礼拒贿,根据情节依纪依规不予处分、免于处分或减轻处分;对拒绝上缴、不按规定主动向组织报告的,一经查实,依纪依法从重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