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履行信访举报工作职能,更好地服务反腐倡廉建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雁塔区纪委采取四项措施加强信访件办理的检查指导,确保反映问题查办到位。
一是加强对信访举报办理情况的督促检查。对转交给各街道、部门纪(工)委办理的信访举报件,进行定期跟踪检查,认真执行信访件对账制度,及时掌握办理情况。强化督促检查力度,确保每一件信访举报按期办结,提高办结时效。建立健全督办、抽查、通报等相关工作机制,确保督促检查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是针对性进行指导。对信访问题多、群众信访问题多发、业务水平薄弱的基层单位进行面对面指导,对信访件办理水平不高、处理问题不到位的部门,明确提出工作要求,要求其加加大信访举报工作力度,化解矛盾。
三是认真审核办理结果。实行集体审核把关,必要时采取调阅案卷、听取汇报、直接核实等方式进行核实。同时要求承办单位对上级交办件直接查办,不得再次下转。落实交办件期限办结制度,不能按期办结的承办单位要作出书面说明,必要时承办单位领导要进行专题汇报或下发信访督办书加强督办。
四是实行责任追究。对有关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信访工作纪律行为的实施责任追究,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引发信访问题以及不依法解决信访事项并造成严重后果的,严肃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