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进一步提高信访件的办理质量、办结时效,雁塔区纪委采取有力措施,加强对信访件的督办力度。一是规范信访件督办追踪登记,建立《信访件承办情况登记统计表》,从信访件收到之日起就对每一件信访件的收信时间、信件内容、承办时限、承办单位进行详细记录,同时建立《信访件办理情况督办跟踪记录本》将在信件办理过程中的每一次督办的时间、采取的督办方式、信件办理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安排等进行详细记录,对信访件的办理进行全方面的督办跟踪记录,及时了解信件办理情况并加强工作指导,督促承办单位按时上报初核结果,不断提高信访件办结时效。二是发放“督办通知书”强化督办效果,即对无正当理由超期未报结的信访举报案件,调查完毕定性处理明显不当、案件质量不高的信访举报案件,由委局分管领导向被督办单位签发督办通知书,要求承办单位纪委书记(纪工委书记、纪检组长)限期向区纪委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当面汇报查办情况并报结案件;对经委局分管信访举报工作领导督办后仍长时间未报结的信访举报案件,由委局主要领导向被督办单位签发督办通知书,要求承办单位党委(党组)书记按照督办时限向区纪委主要领导汇报查办情况并上报正式的初核报告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