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0年6月16日至10月20日,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协调办党组开展了巡察。2021年3月15日,区
委第三巡察组向区协调办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工作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 区协调办党组履行巡察整改工作主体责任情况
1、 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区协调办始终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作为重大的政治任务,坚决做到整改责任全承担、整改要求全落实、所有问题全整改,坚决全面落实完成各项整改任务。
2、高度重视,夯实责任。区协调办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小组,多次召开党组会、党员大会、整改工作组专题会,民主生活会,认真剖析问题,深挖思想根源,认真制定了《区委第三巡察组对区协调办党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及责任分工》,对标对表问题,制定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整改措施、目标、时限、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一件一件整改落实到位。
3、坚持履行“一岗双责”,坚持统筹兼顾的工作思路,把巡察整改工作和全面从严治党相结合,和推动各项工作相结合。整改问题进行分工认领,分管领导及分管科室逐条落实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重大事项、难点问题由一把手亲自担责,保证整改效果。
4、开展巡察整改工作以来,未涉及不含问题线索和信访件的人员问责情况,未涉及违规违纪资金清退、追缴情况,未涉及问责公开通报和警示教育等情况。
5、整改工作中,把岗位职责、意识形态工作、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和党员干部目标责任考核相结合,把文明机关创建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进一步完善干部管理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规范议事规则;完善《区协调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等一系列制度,规范流程、把完善内控制度的要求落实到实际工作中。
6、把巡察整改与深化标本兼治结合起来,对巡察反馈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延伸拓展,以整改为契机,既促进问题解决,又推动深化改革、完善制度。巡察整改以来,区协调办支持开发区城市更新工作进展突出,先后配合开发区完成太平堡村、瑞禾社区征收工作及启动村和社区的安置楼建设工作,配合开发区完成马腾空村、三兆村城市更新综合提升改造工作。
二、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截至目前,整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区协调办党组制定实施的25项整改措施中,已完成23项、基本完成2个、未完成0个。持续性开展的整改措施均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一)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
1、关于“思考领会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在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上聚神。完善区协调办政治理论学习制度,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2)、坚持每周二固定学习日,深入传达学习党内会议精神和开展党的理论学习。以庆祝建党100周年系列活动契机,深入开展党史教育,提升理论素养。(3)、丰富学习形式,通过线上线下、开展警示教育、心得交流、请专家学者宣讲、支部书记讲党课等多渠道学习方式,有重点、有计划、重实效的开展理论学习。(4)、通过加强学以致用,用理论指导工作创新。开展业务培训大讲堂,开展领导干部业务知识交流学习,干部撰写了工作思考心得等,切实推进充实知识储备,促进工作效率。开展学习研讨活动,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各开发区、街办和相关部门通过开展调研、座谈、观摩等形式探索与开发区强化融合路径工作思路。(5)、严格落实上级各类安排部署,对中央和省市区委的重大决策部署采用党组扩大会议形式,第一时间进行传达并部署落实。修订完善了党组和支部学习计划,制定了年度专题学习计划,坚持2周开展一次专题学习,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对标中心工作,主责主业履职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完善了《区协调办经济指标跟踪服务制度》,重点修订督办和回访制度,夯实与区投资局业务科室、曲江新区投服局对应人员建立定期沟通联络机制,配合相关经济部门积极协调我区与开发区相关经济指标划转落实工作。(2)、经与电子城街办、高新区自规局多次协调沟通,高新区已初步确定就电子城街办28亩地的遗留问题以货币形式给予补偿。该问题已基本完成整改。
3、关于“意识形态领域工作有所欠缺”问题的整改情况
(1)、强化理想信念,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核心,把加强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全面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将意识形态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同部署、同落实,切实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2)、加强舆情宣传和引导,切实加强社会舆情和网络舆情的分析、研判、处置,引导党员干部准确认识当前舆论形势,把握舆论主动权,对一些错误思潮和言论,敢管敢于亮剑,及时有效地发出声音,表明立场亮明态度,对错误思潮和言论加以批驳,有理有力有节的展开思想舆论斗争,确保坚定正确的政治导向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3)、及时学习中央和省市区意识形态工作有关精神,严格落实《雁塔区落实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和《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宣传工作条例>实施方案》。认真总结、分析当前意识形态工作,周密部署,梳理意识形态工作的思路,加强意识形态工作组织领导,切实夯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履行主责主业及为民服务情况
1、关于“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现象仍然存在”的问题整改情况
(1)、修订了共建联席会议议事制度落实细则,细化共建联席会议议事程序,进一步提升我办在共建联席会议议事督办回访工作中的效率和质量,推动该项工作在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上更进一步。(2)、强化落实“四项”跟踪服务制度的督办和回访。按照议定事宜责任划分,主动与承担工作单位沟通,构建督办联系新渠道。坚持业务科长派驻开发区现场办公的工作机制。切实落实随时问询,定期回访的作用。(3)、强化宗旨意识,改进工作作风,以“民有所呼,我有所行”为根本,切实保障群众利益。(4)、坚决落实与开发区制定的《关于规范村民安置小区建设工作的意见》,督促协调开发区在安置小区建设工作中,规范建设程序,加强督促检查,保障建设质量,加快建设进度。分管领导和业务科室每月到安置楼建设现场进行查看,及时了解情况,对存在问题,立即与“两区”相关部门、街办联系,现场协调;对重点问题,及时向主要领导汇报,将回迁安置工作作为共建工作联席会议的重要议题,定期研究,切实将协调解决问题落在实处。配合完成余王扁、金乎沱村安置小区回迁工作。(5)、强化调研报告与实际工作结合紧密度,将调查报告所提的意见建议的落实情况和结果纳入督办事项进行考核,增进与报告涉及的有关部门的联系和沟通,及时跟进意见建议的落实和进展,使每一个专题调研都能产生实效。同时注重调研成果的运用。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树立群众观念,解决群众诉求方面还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高度重视涉及民生问题,以巡察提出问题为导向,真正将群众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严格落实《关于规范开发区规划范围雁塔辖区村民安置小区建设工作的意见》(雁政发〔2013〕15号)等文件要求,保障群众切身利益。(2)、提升为民服务意识,贯彻落实曲江新区未按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曲江新区管理机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办发〔2007〕285号)规定,对曲江新区存在部分工作尚未设立对应机构和配置机构人员,我办发送了《工作函》,同时督促曲江新区相关部门对《工作函》的落实,强化协调工作力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问题的整改情况
针对票据内容填写不规范问题,我办严格规范财务报销手续,各项开支取得的原始票据,必须真实、合法,严禁白条报帐。原始票据由经手人签字,并注明详细用途,票据粘贴应符合财务相关规定,项目填写要完整,大小写金额相符,字迹清晰,不得涂改,原始票据经主任审批签字后方可报销。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情况
1、关于“党建工作重视程度不够”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规范各项组织生活,在加强党的建设上聚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和原则性。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牢牢把握“红红脸、出出汗,洗洗澡、治治病”的要求,通过同志提、自己找、上级点、互相帮、集体议等方式深入查摆存在问题及问题的症结所在。在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工作安排上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会议决策。坚持每月开展主题党日活动,丰富活动形式,结合与开发区融合共建工作,走出去学习交流。(2)、完善党员积分管理办法,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结合区协调办科级以下干部季度考核和年终考核工作制度。对优秀的党员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工作纪律、组织纪律的党员干部给予惩戒。引导干部形成追赶超越,勇于担当、奋力拼搏的工作氛围。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管理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1)、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和廉政建设,严格遵守《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雁塔区干部作风建设八项要求和七项制度》,严格执行《区协调办末位惩戒实施细则》,强化落实请销假制度、会议制度、重点项目等四项报表制度,安排综合科对制度执行进行督办。(2)、落实三项机制,鼓励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氛围,激发干部活力,积极向组织推荐优秀干部交流。根据当前新形势新环境,对区协调办科室进行调整,充分发挥干部潜力。该问题已全面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差距”问题的整改情况
(1)、进一步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上聚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决策程序。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项规定,严格执行“一岗双责”。班子成员以身作则,带头执行廉政准则和有关规定。(2)、大力开展党性党风党纪、理想信念、廉洁从政、艰苦奋斗教育的同时,把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教育有机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党员干部严守政治纪律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和制度防线。(3)、党组严格履行“三重一大”党组议事决策制度,不以传阅、会签、个别征求意见等变通形势替代集体议事和会议决定。在干部推荐、重大经费支出和事项决策等“三重一大”邀请纪检组参与,规范党组及其成员正确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接受指导和监督,加强自我约束和互相监督的措施和制度。该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下一步打算
我办将不断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深刻领会巡察工作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反馈意见的整改上来,统一到区委各项要求上来,对所有反馈问题虚心接受、照单全收,把问题整改作为当前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强化领导、全员参与、上下联动,不折不扣地落实好。整改过程中,党组成员将充分发挥带头示范作用,迅速行动,盯紧抓实、务求实效,确保在规定时间内改彻底、改到位,主动接受巡察组监督,接受区委监督,接受社会监督。同时,举一反三、深刻反思,认真剖析问题产生的深层次原因,找准 “症结”,坚持标本兼治,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切实把落实整改作为改进作风、推动工作、加快发展的实际行动。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89183624。
西安市雁塔区开发区建设管理协调办公室党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