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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塔区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巡查工作贯穿“四个督促”

来源: 雁塔区纪委党风政风室 时间:2014-12-11 16:30:33


为深入贯彻区纪委《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巡查制度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按照区纪委下半年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巡查工作的整体安排,区纪委自10月下旬开始,利用一个月的时间,通过调研座谈、听取述廉、现场质询、民主测评、整改提升等形式,始终贯穿“四个督促”,对全区四个街道和部门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集中巡查。


一是督促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落实。督促被巡查街道党工委、纪工委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增强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要求,进一步细化主体责任清单和监督责任清单,主动承担各自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的深入开展,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全面落实。


二是督促党员干部要持之以恒改进作风建设和廉政教育的开展。督促被巡查单位班子要始终保持冷静清醒,坚定信心和决心,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的举报线索,治病树、拔烂树,强化“不敢”的氛围。同时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日常管理和监督,完善激励和问责机制。督促被巡查单位把加强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廉政教育作为干部教育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建立经常性的学习教育机制,针对党员干部现状和工作任务情况,有针对性地开展宗旨教育、警示教育、党纪条规教育、廉政文化宣传教育等主题教育活动,切实把学习教育的过程转变成增强党性观念和纪律观念的过程,以优良作风推进各项工作。


三是督促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区改进工作作风有关规定的执行。督促被巡查单位进一步强化工作中的执行力,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在已着手整改的基础上,规范各类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审批程序,完善、细化街道财务管理、公务接待、公务采购等规章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四是督促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督促被巡查单位领导班子要在抓好本单位行政工作和业务工作的同时,要把党风廉政建设始终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亲自抓、具体抓。要亲自研究部署反腐倡廉工作,亲自解决本单位、本部门涉及党风廉政建设全局的重大问题及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亲自听取领导班子成员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报告,亲自过问并大力支持对违反责任制行为实施的责任追究,真正体现“两手抓,两手都要硬”。领导班子全体成员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始终保持清醒头脑,事事严以律己。建立健全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强化对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努力做到用制度管权、用制度管事、用制度管人。